【學生成就中心轉知】教育部116年度「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」計畫申請
主旨:
為鼓勵社團本於服務社會之精神,鼓勵社團、學會參與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」,利用課餘時間在合作中小學擔任社團活動師資,除減輕中小學社團活動師資缺乏之壓力外,亦提供社團學生貢獻所學服務他人的機會。
一、實施原則:
(一)由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畫,每學期宜規劃4次以上活動(含4次,一年為8次以上,至少有1次為戶外活動)為原則。
(二)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,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,應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。
二、申請須繳文件:
1.計畫書(內容請包含活動目的、預期目標、教學內容及實施方式等)。
2.計畫彙總表。
3.計畫申請表。
4.經費預算表。
以上資料皆需含紙本及電子檔(電子檔請傳送至hui0000@pu.edu.tw ),註明「○○社團申請116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」。
三、受理申請時間:12月1日(二)至12月8日(二)中午12點止。(逾期不予受理。)
為鼓勵社團本於服務社會之精神,鼓勵社團、學會參與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」,利用課餘時間在合作中小學擔任社團活動師資,除減輕中小學社團活動師資缺乏之壓力外,亦提供社團學生貢獻所學服務他人的機會。
一、實施原則:
(一)由各大專校院社團透過學校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之長期合作計畫,每學期宜規劃4次以上活動(含4次,一年為8次以上,至少有1次為戶外活動)為原則。
(二)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,如有辦理短期營隊活動或校外參觀活動之必要,應由雙方學校自籌經費辦理。
二、申請須繳文件:
1.計畫書(內容請包含活動目的、預期目標、教學內容及實施方式等)。
2.計畫彙總表。
3.計畫申請表。
4.經費預算表。
以上資料皆需含紙本及電子檔(電子檔請傳送至hui0000@pu.edu.tw ),註明「○○社團申請116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」。
三、受理申請時間:12月1日(二)至12月8日(二)中午12點止。(逾期不予受理。)
瀏覽數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