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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宜大學-學生事務處

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辦法

1.社團指導老師基本資料表有兩種,分自治性社團(系學會)、非自治性社團,下載時請注意!
2.若為本校教職員擔任社團指導老師,不需填寫查閱同意書。非本校教職員之社團指導老師需填寫。
3.每學期末需繳交社團指導老師互動紀錄表八次及總表一張,作為發放非自治性社團指導老師費之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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