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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宜大學-學生事務處

如何加入學生會會員?學生會會長如何產生?

依據「靜宜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」第二條:『凡本校具在學學籍者,均為本會之當然會員』。學生會會長是透過全體會員選舉投票產生,任期一年,期滿不得連任,會長對外代表本會,對內綜理學生行政中心,處理學生行政中心事務,並出列席學校及本會相關之會議。

      ※※※※※有任何問題,歡迎到學生自治會詢問喔!※※※※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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