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靜宜大學-學生事務處

教育部-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

依教育部 臺教學(三)字第1152804108號函文公告
一、依據本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有關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,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下:
(一)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5日。
(二)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。
(三)以上均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;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