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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宜大學-學生事務處

【學生成就中心】靜宜大學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群育獎~申請至3/31(一)


靜宜大學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群育獎申請公告

一、依據:靜宜大學應屆畢業生群育獎遴選辦法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靜宜大學應屆畢業生。
(二)在學期間積極參與社團活動、熱心參與公共事務相關活動表現優異者。
(三)社團經營、社團活動表現及代表學校參加校際比賽,榮獲前三名榮譽者。
三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
331日(一)下午5時止。
四、錄取名額:六名。
五、申請資料:
(一)畢業生群育獎申請表(至學生成就中心最新消息下載)
(二)大一至大四上成績總表(至教務文件列印暨自動化繳費系統申請)
(三)獎懲紀錄(至E校園服務網下載)
(四)相關證明文件(至E校園服務網下載or個人獎狀、活動紀錄證明)
六、申請程序: 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逕送學生成就中心(至善樓308室)。
七、甄選標準:
(一)自我介紹及活動心得10%
(二)擔任幹部經歷20%(會議代表、班級/社團幹部)
(三)活動執行經歷35%(籌辦各項社團/單位活動)
(四)參與校內活動20%(參與校內教學/行政單位、各類社團辦理之研習、服務等活動)
(五)參與校外活動15%(參與校外體育/才藝競賽及相關校系活動)
八、獎勵:於畢業典禮當天頒發獎座予以表揚。
九、 注意事項:
(一)申請資料需備查,審查之後不領回,故請勿附上佐證資料之正本。
(二)如有疑問請洽詢學生成就中心,並請依規定時程辦理,逾時不候。 

|獎勵申請洽詢|
學生成就中心-黃俐娟助理
04-26328001#1226
lichun1112@p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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