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生成就中心轉知】聯合國消費品安全原則

校內各類活動、社團辦理及學生自治組織運作,常涉及電器設備、活動器材、食品及其他用品之使用,為降低活動安全風險,應於活動規劃及執行前審慎檢視相關設備及用品之安全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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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單位:教育部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6月29日
發文字號:臺教高(一)字第1152201987號

主旨: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所送「聯合國消費品安全原則」
1份,請於推動消費者保護業務時參考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5年4月2日院臺消保字第
1155006576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原函及「聯合國消費品安全原
則」各1份。

來文

附件一

附件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