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生成就中心轉知】文化部表演藝術青年席位方案推廣

發文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3月4日
發文字號:中市文藝字第1140004341號

主旨:有關推行文化部表演藝術青年席位一案,惠請貴單位協助宣傳並鼓勵踴躍參與,以培育藝文消費人口,至紉公誼。

說明:

一、為鼓勵青年藝文參與體驗,促進藝文產業發展,文化部自 112年起發放青年文化禮金,作為藝文消費折抵使用。114年文化禮金發放16-22歲(出生日期在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)每人1,200點文化幣(1點等同新臺幣1元),並推出13-15歲(出生日期在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)試辦計畫,每人發放600點文化幣,自114年1月1日起開放領取,可用於看國片、看表演、買書、逛博物館、手作DIY或文化體驗旅程等藝文消費,使用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
二、為培育藝文消費人口,本市結合所轄場館推出專屬表演藝術限量優惠青年席位,更多詳細資訊可至文化幣官網https://twcp.moc.gov.tw/prec-u/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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